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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办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

时间:2020-10-21 02:11
  

  11月25日,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致函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 新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

  函中说:经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 11 月 25 日 10 时会商: 受 11 月 24 日至 25 日冷空气影响,关中地区空气质量好转至优 良,26 日至 30 日受频繁冷空气影响,关中地区整体扩散条件有 利,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冷空气间歇期部分城市可能 出现短时中度污染。关中地区已持续 36 小时空气质量改善至轻 度污染及以下级别,而且未来 5 天空气质量没有明显转差趋势。

  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陕政函〔2017〕231 号)和《2018 年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方案》(陕环大气函〔2018〕71 号)规定,请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 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于 11 月 25 日 16:00 时解除当前重污染天气预警,同时终止应急响应。

  各市(区)应密切关注污染形势变化,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 度,加强污染源管控,主动应对重污染天气。解除重污染天气预 警及应急响应的市(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重污染天气预 警和响应启动(解除)呈报单》。

  华商报记者 任婷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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