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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2019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 未经公示的收费可拒缴

时间:2020-01-27 12:08
  2019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

未经公示的收费可拒缴,已缴费的应退还学生

昨天,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发布通知,公布岳阳市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通知特别强调,学校各类收费必须公示,凡未经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学生有权拒交,已缴费的应退还给学生。

□岳阳晚报记者 郝家勇

收费项目明确例举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注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为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伙食费、课后服务费(限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为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校外活动费、就餐卡补办费、课后服务费。

普通高中学校为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校外活动费、就餐卡补办费、新生入学体检费。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普通高中课本费根据相关政策据实收取。符合国家免课本费政策的高中生,免缴课本费。

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除已终结商品买卖和劳务服务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它收费由学校实行按月退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

教辅材料订选有限制

通知明确,学生作业本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无偿代购。收费严格控制,1-2年级不超过7元/生/期,3-6年级不超过10元/生/期,7-9年级不超过15元/生·期,普通高中不超过30元/生·期;作业本的格式由学校选择,数量和价格由当地教育、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作出规定。

中小学的教辅材料征订选用,限小学三到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各年级可推荐使用教辅材料;限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制)五个学科,初中和普通高中各年级的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九个学科可以推荐选用征订相应教辅材料;相关学科只能推荐学生选用一种同步练习册、一种寒假作业、一种历史图册、一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高中毕业年级选用一种考试辅导材料;三、四、五、六年级限70元以内,七年级限100元以内,八年级限15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九年级限26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一年级限200元以内,高二年级限35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限42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同时,每本教辅材料的单价不超过规定的最高指导价。符合国家免教辅材料费政策的学生免缴教辅材料费。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全免

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原则上要求购票就餐,确实无法实行购票就餐的学校可采取最高定额标准进行管理,具体价格由当地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保本不营利”原则核定,仅提供饭菜加热服务或大米加工服务的农村学校,可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按50元/生·期的标准收取饭菜加热、大米加工服务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住宿,住宿费全免;农村高中阶段和城市中小学有寄宿的学校,寄宿按学生自愿原则,寄宿费实行限额控制,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300元。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首次办就餐卡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收取成本费10元/张。

在农村高中阶段学校、城市中小学推行校服。校服价格继续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小学夏装不超过80元/套,小学春秋装不超过90元/套,小学冬装不超过180元/套;中学夏装不超过100元/套,中学春秋装不超过125元/套,中学冬装不超过230元/套,增加荧光标识的校服每套增加最高不超过5元,试行一年后按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确定正式的收费增量。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校服的着装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毕业学年不建议购买校服。对家庭困难学生须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课后服务费不超4元/课时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城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营利原则,有条件的地区财政应加大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校内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同时根据岳阳实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元/课时·生,各校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时一并明确。课后服务收费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两学期,到期后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课后服务收费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

此外,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组织学生开展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等校外活动时,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毕应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义务教育学校组织新生体检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代收取。

所有收费

须公示公开

通知强调,各中小学校要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还须在招生简章、校园网、校务公开栏和学生宿舍、食堂、缴费处等学生集中的地方按规定公示本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以及投诉电话,各高中学校务必公示不同选课走向的课程要求、教材版本、教材价格等供学生及家长核算教材费。凡未经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缴,已缴费的应退还给学生。

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应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学校不得参与组织收取保险费;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不得将其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订阅;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市和县(市、区)地方课程读本一律免费发放,不得要求学生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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