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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河湖“清四乱”工作成效显著 辖区范围内“四乱”已全部销号

时间:2020-06-08 02:30
  益阳新闻网讯(记者 李伟 通讯员 郭建伟 姚进群)6月11日,沅江市白沙大桥两侧的河滩上绿草萋萋,新植的绿化树苗已长出新叶,焕发出勃勃生机。“以前这里堆放的是一座座砂山,加上各种设备和来往进出的车辆,河湖岸线乱象丛生。通过整治,昔日的砂石堆场变成了漂亮的园林景观。”沅江市河长办的同志自豪地介绍。

根据湖南省第5号总河长令的要求和省河长办、省水利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的精神,从去年7月份开始,我市针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共摸排、上报河湖“四乱”问题1050处,经过近一年的集中整治,截至5月31日,辖区范围内“四乱”已全部销号,“清四乱”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去年7月24日,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水务局联合印发《<益阳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市级层面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部署安排,督导推进工作。各县(区、市)党委政府把“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打击涉河违法行为、整治河湖管护秩序、提升河湖生态质量的重要手段,积极部署,强力推行。通过前期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市共摸排、上报“四乱”问题1050处,分别为:乱占591处、乱堆118处、乱建251处、其他90处。

针对摸排出来的问题,各县(区、市)河长办组织人员逐河逐湖复核,建立问题整治台账,明确整治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为迅速开展整治提供依据。市河长办多次对“四乱”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联合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检查,跟踪推进,确保问题按时整改。整治行动开始后,我市对围垦湖源、未经依法批准围垦河道等乱占问题严格按照“谁占用、谁恢复”的原则,共完成乱占问题整治604个;对乱堆垃圾、堆放固体废物等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清理整治,完成问题整治130个;对涉河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乱建”行为按照“谁建设、谁拆除”的原则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依法强制拆除,完成问题整治255个;全市共关闭非法砂厂287个,对新冒出来的乱采问题坚持“出现一个,打击一个”。

市河长办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还将对河湖“清四乱”工作再来一次“回头看”式的自查整改,对已销号的“四乱”问题一一实地核查,确保整改实效。同时将督促各级河长加强河湖水域的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良好的整治成果得到巩固,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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