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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200余座社会公厕开放,管理正走向规范化

时间:2020-07-11 03:14
  纳入城市管理考核,需定期消毒并提供免费手纸、洗手液等

记者 任远

通讯员/谢翊 盛小格

株洲日报讯 作为我市“厕所革命”的组成部分,开放社会公厕既能提升城市公厕数量,建设运营成本也相对更低。如何管好这类公厕?日前,我市各区城管部门相继出台社会公厕规范化管理办法,探索社会公厕精细化管理的科学路径。

现状:管养水平参差不齐

芦淞区贺家土农贸市场入口的墙上,挂着一块开放厕所公示牌。住在附近的居民陈女士说:“公厕多了,确实方便不少。”

市城管局市容环卫科科长贺军介绍,类似的社会开放公厕,我市城区目前有200余座,包括沿街宾馆、酒店、饭店、商场、农贸市场、加油站、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厕所,“涵盖了城区居民生活出行绝大部分区域。”

不过,在开放前期,这些社会公厕普遍都是“各自为政”。记者走访发现,这些公厕在运营维护期间,大多由各自所在单位的物业或保洁人员负责清扫管理,管养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公厕的卫生纸、洗手液等未及时补充,个别公厕的卫生清扫不到位。

探索:明确标准、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公厕管理三分在建七分靠养。”日前,各区城管相继出台管理办法,对辖区内社会开放公厕实行规范化管理。

天元区为鼓励各私有个体、门店将厕所实行免费对外开放,对自愿将私有厕所实行对外免费开放的,予以100元/月·座补贴。云龙示范区对向社会开放、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按照0.2万元/蹲位·年、0.1万元/小便位·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座·年的标准进行奖补(各级政府机关、社区和学校厕所不列入奖补范围)。

各区明确了社会开放公厕的管理职责,即公厕产权单位为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其上级主管部门为监督管理部门。此外,公厕需安排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定期检查、定期消毒,达到“十净十无”标准,并提供免费手纸和洗手液。

在管理细节上,各区也作了具体安排。比如,芦淞区要求公厕每天保洁次数不少于3次,荷塘区和天元区要求公厕内的卫生纸、洗手液等易耗品,每天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短缺应及时补充。

“各区将每月对辖区内的社会公厕予以监督、考评。”贺军表示,考评结果将作为标准之一纳入相应文明创建考核、城市管理考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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