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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纠纷案中 街道办三处写错法院名当庭被批

时间:2020-10-17 04:00
  街道办三处写错法院名当庭被批

潇湘晨报报长沙讯“你们的《行政答辩状》,是相当不负责任的。三处出现‘长沙市铁路人民法院’这种字样,作为一个《行政答辩状》怎么能这样呢?”5月13日,在一起由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民告官”案件中,审判长当庭对作为被告的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提出了批评。

这起“民告官”纠纷可以追溯到16年以前。阳光壹佰小区共有8600户3万余居民。该小区2004年开始分期交付入住,其间共4次发起成立业委会。2018年发起的第4次,因为岳麓区岳麓街道拒绝为其备案,仍然以失败告终。业委会以不履行法定秩序为由将岳麓街道起诉到了岳麓区人民法院。

记者了解到,该案经过岳麓区法院一审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该案交由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重审。

庭审结束时,坐在审判席上的审判长,对岳麓区岳麓街道办事处提出了批评。“法庭上对你们进行批评,你们的《行政答辩状》,是相当不负责任的!三处出现‘长沙市铁路人民法院’这种字样。我看原告搞得很清楚,我们单位究竟叫什么名字,我们单位给你们发了那么多的传票、那么多的通知,有公章。这个责任是谁的呀?我建议回去以后予以追究,你连司法单位的名字都搞错了,作为一个《行政答辩状》怎么能这样呢?不严肃嘛。”

据悉,到底是择期宣判还是继续开庭,法院将另行通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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