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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公职人员涉案被拘留

时间:2019-02-07 06:38
    红网桑植分站7月13日讯(通讯员 刘颜)日前,湖南桑植县电力公司职工胡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反而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被桑植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天。

  据了解,2015年10月1日,被执行人胡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人廖某借款150000元,于2016年2月5日偿还10000元后再未还款,经多次催收无果,廖某将胡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胡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廖某借贷本金140000元及年利率6%的利息。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胡某却依旧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无奈之下,廖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但胡某置若罔闻,仍未按期履行,于是法院依法冻结了其工资。由于对法院冻结其工资心怀不满,被执行人胡某通过所在公司财务变更工资卡,使法院无法继续冻结其工资,逃避法院执行。鉴于胡某的行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且通过银行转走大量资金,存在恶意转移、隐匿个人存款以规避执行,据此,桑植法院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胡某司法拘留15日。

  蔑视司法权威,胡某自食恶果,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拘留后第二天,胡某的家人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部分欠款,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桑植法院遂决定提前解除对胡某的拘留。

  该案是该院针对涉公职人员及规避执行的一个个案。在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中,桑植法院对此类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今年以来,该院以对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为推手,以训诫、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为保障,穷尽冻结、查封、扣押财物等执行方式,已执行涉公职人员案12件,司法拘留涉公被执行人达3人,执行到位标的13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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