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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法院:强制执行“老赖”百万资产 七间商铺以物抵债

时间:2019-10-20 00:38
    10月16日讯(通讯员 蒋晓莉 周四峰)“虽然只到位一半多,但是对你们的工作我们十分满意,为你们执法为民、尽心竭力的工作态度点赞!”10月15日,桑植县人民法院顺利将15件执行案件涉案的5个商铺现场移交给谷某等11名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标的额426.08万元,执行工作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2013年,被执行人王某开办砖厂积累一定资金后,见房地产市场火爆,便筹集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在桑植县某乡镇开发了一处商业楼盘。期间,因资金不足,王某先后向朱某、王某某、谷某等人借款600余万元,并拖欠建设工程款126.83万元,同时,王某经营的砖厂也因此受到影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23.25万元一直未予支付。 2017年至2018年间,各位债权人陆续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判决,王某夫妻、其所设立的公司及合伙人应当偿还债务共计798.03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等人无力按期履行判决内容,各位当事人又向桑植县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经多次约谈、财产调查,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等强制惩戒措施后,王某等人仍然表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于是,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便对王某所有的已对外出租的砖厂租金实施扣留,并对王某开发的尚未售出的七间商铺进行查封。经网络司法拍卖处置,七间商铺一拍、二拍均流拍,法院又启动变卖程序,但也一直无人买受。最后,桑植县人民法院再次召集召开债权人会议,各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拍卖保留价426.08万元集体接受以物抵债,抵消王某51.39%的债务。

  10月15日,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小组组织11位债权人来到该镇,履行房产现场移交手续,经现场指认、腾房、移交钥匙后,其中5间商铺顺利交付给11名申请执行人。 另外2间商铺被他人占据,执行法官晓以情理,但当事人以王某欠钱为由不配合腾房,鉴于时间安排,执行小组决定对剩下2间商铺择日再组织移交。

  虽然700余万元的债权尚未全部执行到位,但申请人对桑植县人民法院尽心竭力,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的执行结果表示理解,并同意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再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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