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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8元 比上年度增长11.68%

时间:2020-06-09 09:02
  常德晚报讯(记者 江一舟 通讯员 杨祥华 曹明)近日,市人社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发布我市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全市城镇全部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8元,比上年度增长11.68%。

平均工资并不等于实发工资。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也是确定和落实社会保障待遇、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相关待遇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于很多市民表示自己的月均工资“拖了常德的后腿”,或者增速不明显,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介绍,纳入统计的平均工资包括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但是对劳动者而言,工资的概念往往是税后工资、实发工资,因此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与个人感受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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