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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常德临澧一环保材料厂被罚

时间:2020-06-25 01:16
  潇湘晨报常德讯 日前,常德市临澧县人民政府将临澧县鸿安新型材料环保外筒厂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对其进行挂牌督办,临澧县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单位进行处罚。

此前,临澧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刻木山乡政府对辖区重点消防安全单位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厂房和仓库之间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仓库采用木屋顶;灭火器压力不足等诸多火灾隐患。

针对上述隐患问题,临澧县消防救援大队经过认真研判,依法判定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临澧县鸿安新型材料环保外筒厂罚款10000元整的处罚,并提请临澧县人民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通讯员王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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