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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机构编制工作“立改废释”创新发展

时间:2020-10-17 04:55
  推出员额制、备案制,放宽年龄要求,建立周转编制和“人才编制池”

怀化机构编制工作“立改废释”创新发展

推出公办学校教职工员额制和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市直单位人员入编年龄要求适当放宽5周岁……近日,从怀化市委编办获悉,《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印发实施后,怀化市对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开展“立改废释”工作。日前,怀化市委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涉及5个方面21项具体举措。

据怀化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印发的《意见》分为全面落实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体制、全面规范机构编制、全面推进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全面强化机构编制监督问责、全面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5个部分,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结合省市有关规定确定的。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今年2月24日,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级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做好“立改废释”工作。怀化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里部署,在市委编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对该市过来的机构编制政策规定进行了梳理和修订,结合实际,多次研究,数易其稿,最终形成《意见》。

此次印发的《意见》明确了市直单位人员入编的年龄要求和学历要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入编人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外市州和县市区人员因工作原因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在科级实职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面向退役士兵进行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该负责人介绍,之所以作此调整,首先是与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年龄一致,其次是便于引进高素质人才,或选调有经验、更优秀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对于学历,新入编人员原则上要求大学本科以上,特殊教育、幼教、护士、医院检验、殡葬、应急救护、公路养护等特殊岗位经批准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建立周转编制和“人才编制池”,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建立部门间、地区间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

据了解,此次印发《意见》另一重要亮点是积极探索创新编制管理新模式,推行公办学校教职工员额制和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制。

员额制是指公办学校按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额减去实有编制数后,以员额形式补足补齐教职工缺口,以破解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足难题,满足中小学师资需求。

此项制度适用于市、县(市、区)所属公办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研院室、教师进修学校等公办教育科研机构。员额制教职工和在编教职工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为全面推进医疗事业单位人事编制备案制工作,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和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制度,怀化将公立医院现行“编制总量核定、人员实名登记、使用编制审批”的管理模式改变为“人员总额核定、新进人员备案、单位总量控制”的管理模式。

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照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标准,与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执行统一政策和标准。

(夏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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