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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集中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停缴封存账户

时间:2020-11-24 04:08
  团结报讯(记者 李再兴)10月29日,记者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该中心决定对因单位破产、改制、撤销、解散及离职等原因未再就业,且住房公积金无未结清贷款的职工,在2017年12月31日前停缴的个人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相关单位职工可携证明材料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到该中心任一管理部办理销户提取。

对于办理销户提取所需的证明材料,该中心也予以了明确:原登记信息中个人身份证信息准确的职工,只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银行储蓄卡前去办理销户提取;原登记信息中无个人身份证信息或身份证信息不准确的职工,除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银行储蓄卡外,另需提供原缴存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工资凭证、退休证、社保证明、失业证、离职证明等任一证明,以核实本人身份,进而更好地办理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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